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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人体嫩鮑
2023-05-12 20:31  浏览: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的告知书》,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管理人已收到5家意向投资人(含联合体)的意向报名材料。因本次系预招募程序,允许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继续与管理人洽谈重整事宜,故存在意向投资人数量变动的可能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股份 16,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

●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年9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11月6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七项议案。2020年3月12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因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推进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重整工作严重受限,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 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9月7日、2019 年9月18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 年 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2020-035、2021-019)。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告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披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本次预招募系为推介重整资产,吸引意向投资人,不构成要约。2021年9月17日报名截止后,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仍在补充材料、修订方案。现补充材料及修订方案已基本完成,故就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相应预招募情况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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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的告知书》,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管理人已收到5家意向投资人(含联合体)的意向报名材料。因本次系预招募程序,允许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继续与管理人洽谈重整事宜,故存在意向投资人数量变动的可能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股份 16,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

●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年9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11月6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七项议案。2020年3月12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因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推进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重整工作严重受限,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 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9月7日、2019 年9月18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 年 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2020-035、2021-019)。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告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披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本次预招募系为推介重整资产,吸引意向投资人,不构成要约。2021年9月17日报名截止后,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仍在补充材料、修订方案。现补充材料及修订方案已基本完成,故就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相应预招募情况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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