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4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1〕2603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4,446.6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10月11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9.99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9.99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3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9.99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3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4:58:34:49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4,9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3,370,600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0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跟投。
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9.08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375.73万元。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2.333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展开全文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4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1〕2603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4,446.6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10月11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9.99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9.99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3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9.99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3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4:58:34:49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剔除6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4,9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3,370,600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0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0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跟投。
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9.08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375.73万元。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2.333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