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约11.33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号1316文)核准,公司以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943,662.50元,扣除与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4,457,953.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具体理财产品汇总如下表: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季度委托理财收益:本季度已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约11.33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号1316文)核准,公司以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943,662.50元,扣除与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4,457,953.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或到期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具体理财产品汇总如下表: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