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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章子怡身高
2023-05-12 20:29  浏览:52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6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资全资子公司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华汇”)。

●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淄博华汇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93,963.47万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增资事项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62号公告。

公司拟以在建年产45万吨高档信息用纸项目相关设备、土地和房产以及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部分土地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淄博华汇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93,963.47万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淄博华汇99.66%股权,大华纸业持有淄博华汇0.34%股权。

二、拟增资相关资产情况:

上述资产已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相关资产权属清晰,公司及大华纸业各自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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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6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资全资子公司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华汇”)。

●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淄博华汇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93,963.47万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增资事项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62号公告。

公司拟以在建年产45万吨高档信息用纸项目相关设备、土地和房产以及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部分土地向全资子公司淄博华汇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淄博华汇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93,963.47万元(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淄博华汇99.66%股权,大华纸业持有淄博华汇0.34%股权。

二、拟增资相关资产情况:

上述资产已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相关资产权属清晰,公司及大华纸业各自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增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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