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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关于吕蒙的成语
2023-05-12 10:37  浏览:40

强大、稳定的资本市场在保障现代经济体系稳健运行中具有关键作用。近年来,以持续向好的国内经济为支撑,我国资本市场总体运行稳定,市场功能逐步增强,市场监管日益完善,证券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资本市场仍然存在某些风险隐患,深化改革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尽快查找和消除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根源,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4400多家,总市值95万亿元人民币;债券市场现存各类债券62000多只,总规模超过120万亿元人民币。庞大的资本市场的形成非一日之功,而是建立在历经30余年不断发展完善的市场基础性制度框架之上。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分红、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在防控重大市场风险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功能,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并推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

股票发行制度历经审批制、核准制和即将全面推开的注册制三个历史阶段,总体符合股票市场从建立、发展到成熟的阶段性特征,基本把好了资本市场入口关。获准IPO和上市的4000多家企业中,绝大多数符合发行上市监管要求,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这些监管要求对于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的合规性和持续性,很有必要。

我国借鉴发达市场经验,从资本市场建立之初就确定了以集合竞价为特征的股票交易制度和以询价制为特征的债券交易制度,分别适应前者大量小额交易、后者大额交易的需求。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机构化程度不断提高,交易所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大宗交易系统,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期不断改善市场流动性。

我国资本市场致力于制定高标准的信息披露要求,切实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防范欺诈交易和内幕交易。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能够做到及时发布定期和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随时公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根据沪深两市2020年至2021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超过80%的上市公司评价为良好和优秀。

股票市场基本形成了具有半强制特征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早期监管机构以现金分红作为附加条款制约上市公司再融资,后期分红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70%的上市公司制定了现金分红方案,其中40%的公司分红水平超过过去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退市制度是确保低质量公司顺利退出市场的根本制度保证。由于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市场条件和政策条件与发达国家不同,上市公司退市涉及企业、地方和公众切身利益,属于高度敏感事项,因此市场对于低质量公司的处置更多倾向于并购重组方式,但现行退市制度仍然可以让经营无法持续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退出市场。自市场建立以来有170家公司陆续退出,新一轮退市改革后退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今年以来有20余家公司退市。

2016年监管机构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制度完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各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和证券经营机构已经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为该制度落地实施奠定了基础。

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总结国内外资本市场重大风险和治理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市场重大风险具有早期隐蔽性、结构复杂性、爆发点不确定性等特点。当前金融风险是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叠加共振的结果,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是经济金融风险在市场层面的集中反应,尽管风险根源未必来自市场本身,但市场却经常是风险暴发地和重要传播渠道。因此,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是提早发现和治理风险的重要方法。对标我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对资本市场的要求,以及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基础性制度框架仍存有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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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稳定的资本市场在保障现代经济体系稳健运行中具有关键作用。近年来,以持续向好的国内经济为支撑,我国资本市场总体运行稳定,市场功能逐步增强,市场监管日益完善,证券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资本市场仍然存在某些风险隐患,深化改革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尽快查找和消除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根源,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4400多家,总市值95万亿元人民币;债券市场现存各类债券62000多只,总规模超过120万亿元人民币。庞大的资本市场的形成非一日之功,而是建立在历经30余年不断发展完善的市场基础性制度框架之上。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分红、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在防控重大市场风险方面发挥了基础保障功能,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并推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

股票发行制度历经审批制、核准制和即将全面推开的注册制三个历史阶段,总体符合股票市场从建立、发展到成熟的阶段性特征,基本把好了资本市场入口关。获准IPO和上市的4000多家企业中,绝大多数符合发行上市监管要求,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这些监管要求对于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的合规性和持续性,很有必要。

我国借鉴发达市场经验,从资本市场建立之初就确定了以集合竞价为特征的股票交易制度和以询价制为特征的债券交易制度,分别适应前者大量小额交易、后者大额交易的需求。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机构化程度不断提高,交易所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大宗交易系统,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期不断改善市场流动性。

我国资本市场致力于制定高标准的信息披露要求,切实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防范欺诈交易和内幕交易。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能够做到及时发布定期和不定期报告,重大事项随时公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根据沪深两市2020年至2021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超过80%的上市公司评价为良好和优秀。

股票市场基本形成了具有半强制特征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早期监管机构以现金分红作为附加条款制约上市公司再融资,后期分红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70%的上市公司制定了现金分红方案,其中40%的公司分红水平超过过去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退市制度是确保低质量公司顺利退出市场的根本制度保证。由于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市场条件和政策条件与发达国家不同,上市公司退市涉及企业、地方和公众切身利益,属于高度敏感事项,因此市场对于低质量公司的处置更多倾向于并购重组方式,但现行退市制度仍然可以让经营无法持续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退出市场。自市场建立以来有170家公司陆续退出,新一轮退市改革后退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今年以来有20余家公司退市。

2016年监管机构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制度完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各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和证券经营机构已经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为该制度落地实施奠定了基础。

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总结国内外资本市场重大风险和治理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市场重大风险具有早期隐蔽性、结构复杂性、爆发点不确定性等特点。当前金融风险是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叠加共振的结果,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是经济金融风险在市场层面的集中反应,尽管风险根源未必来自市场本身,但市场却经常是风险暴发地和重要传播渠道。因此,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是提早发现和治理风险的重要方法。对标我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对资本市场的要求,以及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基础性制度框架仍存有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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