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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船舶的公告李金铭孙艺洲吻戏
2023-05-11 00:36  浏览:47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近日与独立第三方买家签署协议,出售两艘散货船舶。

● 买方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均为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预计共产生约折合人民币9,524.82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授权伺机处置部分老旧船舶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境外单船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近日分别签订了出售两艘散货船舶的买卖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上述买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福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船舶管理等业务,主要经营中、日、韩、俄罗斯、远东、东南亚、南美航线,承运货种主要为煤炭、铁矿石、粮食。

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于2014年6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上海。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承运货种主要为不锈钢产业链上下游原料及产成品,该公司现持有12艘散杂货船舶资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大俊轮(GREAT TALENT)由日本佐世保重工業株式會社建造,出厂时间为2005年1月,载重吨为76,773DWT;大善轮(GREAT AMITY)由日本三井造船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出厂时间为2004年9月,载重吨为56,050 DWT。两艘船舶皆按造船合同价 5% 计提残值,并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年限 25年,大俊轮已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大善轮未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两船皆未安装脱硫塔。

上述船舶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无涉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

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经友好协商,约定协议价分别为折合人民币约10,801.39万元、10,096.39万元。(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4679 计算)

展开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近日与独立第三方买家签署协议,出售两艘散货船舶。

● 买方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均为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预计共产生约折合人民币9,524.82 万元资产处置收益。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授权伺机处置部分老旧船舶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全资境外单船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近日分别签订了出售两艘散货船舶的买卖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上述买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香港凯顺国际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福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船舶管理等业务,主要经营中、日、韩、俄罗斯、远东、东南亚、南美航线,承运货种主要为煤炭、铁矿石、粮食。

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于2014年6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上海。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承运货种主要为不锈钢产业链上下游原料及产成品,该公司现持有12艘散杂货船舶资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大俊轮(GREAT TALENT)由日本佐世保重工業株式會社建造,出厂时间为2005年1月,载重吨为76,773DWT;大善轮(GREAT AMITY)由日本三井造船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出厂时间为2004年9月,载重吨为56,050 DWT。两艘船舶皆按造船合同价 5% 计提残值,并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年限 25年,大俊轮已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大善轮未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两船皆未安装脱硫塔。

上述船舶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无涉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

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经友好协商,约定协议价分别为折合人民币约10,801.39万元、10,096.39万元。(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4679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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