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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act怎么读
2023-05-11 00:36  浏览:3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公告编号:2021-068

粤照明B(B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认为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收购后佛山照明合计持有国星光电21.48%股权。本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且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电子集团、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国星光电1,014,900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21.48%,公司将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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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公告编号:2021-068

粤照明B(B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核对,认为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收购后佛山照明合计持有国星光电21.48%股权。本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且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电子集团、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国星光电1,014,900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21.48%,公司将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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