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7天通知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赎回部分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赎回获得利息为人民币14,490.59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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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