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21-054)。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发来的《关于变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安永华明原指派都蕾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都蕾女士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顾沈为先生接替都蕾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新增张璐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为顾沈为先生及张璐女士。
二、本次新任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会计师张璐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