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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穴的拼音
2023-05-10 20:34  浏览:43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晓春先生、副董事长高仁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主持会议,会议由董事刘骞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晓春、吕浩平、刘骞峰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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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晓春先生、副董事长高仁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主持会议,会议由董事刘骞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晓春、吕浩平、刘骞峰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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