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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剩余财产分配 公告二月十二
2023-05-10 20:33  浏览: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夏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截至2021年9月10日,本基金基金合同届满三年,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2021年9月10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2,578,919.04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10月1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春雪食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的重大关联方。春雪食品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中国光大银行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春雪食品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展开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夏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截至2021年9月10日,本基金基金合同届满三年,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2021年9月10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自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1年9月29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2,578,919.04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1年10月1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春雪食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的重大关联方。春雪食品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中国光大银行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春雪食品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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