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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高山峰的老婆
2023-05-10 20:33  浏览: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262户,股份数量为1,546,42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7%,限售期为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5号)同意注册,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90,000,000股变更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453,57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1,546,42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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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262户,股份数量为1,546,42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7%,限售期为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5号)同意注册,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90,000,000股变更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453,57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1,546,42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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