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54),定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54),定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