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许世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许世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3,5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1%)。
截止本公告日,许世雄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7,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66%),其与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许世雄。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许世雄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为57,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6%,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4,320,3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78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523,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655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许世雄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展开全文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许世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许世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23,5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1%)。
截止本公告日,许世雄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7,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66%),其与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许世雄。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许世雄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为57,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6%,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4,320,3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78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523,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655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许世雄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