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郭丁源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地方经济运行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今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9月底之前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同时,要求2022年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此次政策导向是进一步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的作用,同时确保今冬明春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线。”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李忠民表示,此项措施不仅调节和优化了煤炭特别是新增产能煤矿供应的流向,将供应增量定向提供给发电供热企业,针对重点的民生刚需环节进行全面保障,而且充分发挥中长期合同稳定煤价作用,降低发电供热企业用煤成本。
解决了民生用煤的后顾之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发电企业中长期合同比重提高至100%,解决了民生用煤的后顾之忧;其次,该合同调节和优化了煤炭的供应流向,将供应增量定向提供给重点企业。同时,高耗能产业的煤炭需求减少,将原本供应这部分的煤炭释放出来。对市场而言,当利润不足以支撑高煤价的需求时,就会被动减少需求,从而改变煤炭市场的供需结构。
“目前的煤炭中长期合同,是明确了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签订基础价+浮动价,这样既能抵御市场价格巨幅波动,也能给煤炭企业生产量的保障。”李忠民表示,煤炭市场化改革已经很多年,但电力市场化改革还在进行中,为了避免这种错配,所以有必要把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通过长期协议稳定下来。他认为,“中外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先后复苏,带动了对能源的需求。”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石瑛从经济运行的角度分析,2020年年底以来,受需求上升较快拉动,煤炭价格尤其是电煤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目前,尽管迎峰度夏高峰期已经基本过去,但煤炭供需形势依旧偏紧。考虑到迎峰度冬即将到来,随着对发电供热煤炭供给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煤炭价格过快上涨,促进煤价回归合理区间,为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稳价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煤炭供应不存在实质性短缺
进入8月份以后,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供应有了明显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上半年我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同比增长6.4%,煤炭供应总体平稳,优质先进产能在保障供应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其中,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优质先进产能1.4亿吨/年以上,下半年还将新增近1.1亿吨/年,及时补充市场供应。而且,我国根据煤炭供需形势需要,先后4次向市场投放了超过500万吨国家煤炭储备,并将继续向市场投放1000万吨储备,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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