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主要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9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主要股东核实,公司主要股东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主要股东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