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8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
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拆迁补偿概述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有巢氏系统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有巢氏”)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科(以下简称“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于近日签署了《非住宅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因土地储备项目建设的需要,征用苏州有巢氏位于苏州吴中越溪天鹅荡路3号使用权土地面积37,584.90m2及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1,664.64m2,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4,428.967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补偿协议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补偿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科,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太湖街道建设管理科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苏州有巢氏
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现状与拆迁补偿总额
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点:苏州吴中越溪天鹅荡路3号,所有权人:苏州有巢氏,所有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1172.95m2,(其中:非商业用房21172.95m2),另有无证建筑491.69m2。
土地使用人:苏州有巢氏,使用权证明文件:国用土地使用证:吴国用(2007)第20867号,使用土地面积37584.90m2,本次征用土地面积37584.90m2。
被拆迁房屋补偿主要包含被拆迁房屋补偿、区位补偿、被拆迁房屋的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综合补贴、设备、设施搬迁及回购补偿、搬迁补偿等,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4,428.9672万元。
展开全文2、房屋补偿金额支付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总额的20%给乙方,即2,885万元;乙方将土地证原件交给甲方。
乙方开始搬迁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再支付补偿总额的30%给乙方,即4,329 万元;乙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甲方。
乙方将房屋整体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再支付补偿总额的30%给乙方,即 4,329万元。
余款2,885.9672万元,待乙方将土地退地、房产注销等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被拆迁房屋腾空
乙方应在腾空日期前将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在腾空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拆走被拆迁房屋内已经作价物品及附属设施。在腾空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签署补偿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有巢氏已启动成立工厂搬迁筹备工作组,结合项目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情况,抓紧进行新厂的规划布局,确保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并在新厂搬迁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妥善安排搬迁,以保障苏州有巢氏的正常生产经营。
苏州有巢氏为本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孙公司,本次补偿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预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会计年度、未来会计年度的最终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上述补偿款项尚未到账,且到账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拆迁补偿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非住宅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84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2名)。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6、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巍、王芳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联系传真:020-3480817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邮政编码:511400
八、附件
1、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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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083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名)。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应该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5、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满6年;
6、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含本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限尚未届满;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能;
6、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是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1年10月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巍、王芳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联系传真:020-3480817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
邮政编码:511400
八、附件
1、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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