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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通知怎么写三年级
2023-05-09 00:34  浏览:30

高级管理人员陈雪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2%)的股东陈雪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25,000股。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雪峰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陈雪峰先生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

1、上表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雪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1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峰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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