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已于2020年12月17日正式进入第1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262),有效行权期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2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