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同时也是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融捷股份董事会召集,现场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27名,代表股份数量73,190,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9,655,203股的28.1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10名,代表股份数量64,330,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9,655,203股的24.7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数量8,859,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9,655,203股的3.41 %。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同时也是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1已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0,609,2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609,2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陈羽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