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祥源广场A座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先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强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春阳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曹振明先生出席会议;除兼任董事的高管外,财务总监施秀莹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展开全文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联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俞发祥、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俞水祥、黄山市行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山市启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欧阳明、俞红华、沈保山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禹、毛文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