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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兰花指捻红尘似水
2023-05-08 20:33  浏览: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HZ00721)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三)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展开全文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偿还了大部分银行借款,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 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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