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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天空之城歌词
2023-05-08 00:47  浏览: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6,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000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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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8563511

传真电话:0571-2623201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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