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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炭打一字
2023-05-06 00:38  浏览:28

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89,399股。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董事张振国先生发来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9月15日,其通过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189,309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张振国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张振国先生于2021年8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800,000股股份,上述股份减持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的规定,即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021年9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事项作出《关于对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振国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44号),并进行了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国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张振国先生出具的减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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