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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南派三叔作品
2023-05-06 00:37  浏览: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354,832,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386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55,987,3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76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98,845,1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094%。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展开全文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198,845,1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0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178,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8%;反对1,654,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7,190,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81%;反对1,654,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8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8,845,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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