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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如何做贺卡
2023-05-05 10:23  浏览: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0,005,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结转。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 9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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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信息如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9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锁定期满后视情况需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价格下限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兆才大街35号中红医疗证券管理本部

咨询联系人:郭蕊

咨询电话:0315-4155760

传真电话:0315-4167664

咨询邮箱:gr@zhonghongpulin.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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