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泰兴化学有限公司PO装置、
DCP1#装置临时停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停车情况介绍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是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是公司环氧丙烷(PO)和过氧化二异丙苯(DCP)生产基地。近日,泰兴化学公司配合地区“能耗双控”的要求实施停车限产。鉴于此,泰兴化学公司制订了方案,PO装置、DCP1#装置开始有序停车,停车期间,部分环保及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泰兴化学公司原计划于10月份进行的定期检修也提前实施。
二、临时停车对公司的影响
泰兴化学公司PO装置、DCP1#装置限产停车及检修,按制订的方案加快实施,具体复产时间将根据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装置检修进程另行安排。本次停车是配合地区“能耗双控”的要求,公司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泰兴化学公司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DCP等,环氧丙烷年产能10万吨,DCP1#装置年产能1.2万吨,截止2021年6月30日,泰兴化学公司总资产2,125,268,637.20元,净资产1,064,974,732.77元,营业收入556,356,007.70元,净利润31,310,645.84元(未经审计)。
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PO装置、DCP1#装置复产的具体时间,此次临时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尚无法预测。
公司将通过国内外市场采购环氧丙烷,确保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正常生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增发前)不超过2%。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截至2021年9月21日,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增发前总股本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6月21日,宝源投资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9 月14日,宝源投资减持公司股份致预披露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宝源投资发来的《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宝源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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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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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相关说明
(1)宝源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宝源投资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