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并指定许伟功先生、王震先生为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王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IPO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池铖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震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IPO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许伟功先生和池铖庭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期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王震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池铖庭先生简历
池铖庭先生,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曾先后主持、参与完成了拱东医疗IPO、新风光IPO与利欧股份可转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