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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spell的过去式
2023-05-04 20:31  浏览: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林中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傅国柱先生、江有归先生、付海鹏先生、独立董事曾俭华先生、李生校先生、葛劲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郑上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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