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近期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