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901,974股,限售期为自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信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6.00万股,并于2021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8,2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184,9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55,02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55个获配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01,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展开全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富信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01,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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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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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