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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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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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9月2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9月27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9月2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9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展开全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9月24日起,增加上海银行为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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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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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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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提示
1、本基金A、C类份额之间未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2、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