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温州江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1,1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 5580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汇利丰”2021年第558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招商银行卓实远见3号34期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50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187天、187天、183 天、184天、91天、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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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8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17.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6,934,467.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3,825,53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4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展开全文为了便于公司“杭州绿谷旗舰店”在杭州地区实施,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旗下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始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不存在违规行为。
2、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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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 5580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金额:10,000 万元
(3)期限:187 天
(4)起息日:2021 年 7 月 9 日
(5)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6)实际收益率:1.65%或 3.25%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 年第 5580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金额:10,000 万元
(3)期限:187 天
(4)起息日:2021 年 7 月 9 日
(5)到期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6)实际收益率:1.65%或3.25%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
(1)产品名称:卓实远见3号34期结构性存款
(2)金额:600 万元
(3)期限:183 天
(4)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2 日
(5)到期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3.100%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
(1)产品名称:挂钩型对公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507(机构客户)
(2)金额:8,500 万元
(3)期限:184 天
(4)起息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5)到期日:2021 年 3 月 2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1.5%或 3.4%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
(1)产品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2)金额:10,000 万元
(3)期限:91 天
(4)起息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5)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1.35%-3.25%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2)金额:2,000 万元
(3)期限:91 天
(4)起息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5)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1.35%-3.25%
(7)产品收益计算基础:A/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主要购买的为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为国内上市银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各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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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3.54%,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4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9.2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2.0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9.41%。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到期, 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该议案也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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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