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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毛遂怎么死的
2023-05-03 10:27  浏览:29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10:0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吴红涛、刘万坤、赵文攀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9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栗庆岐先生因工作原因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选举汤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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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0)。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14:0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吴红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173.00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9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方法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即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每股3.06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每股2.97元。

5、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考核评价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如下表: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首次实际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816.10万份。

7、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董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9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元/股。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9月17日;

2、授予数量:173.00万份;

3、授予人数:5人;

4、行权价格: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以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2021年9月17日为计算基准日测算,本次授予的173.00万份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315.18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摊销,则2021年-2023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3.00万份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意见及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173.00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6元。

八、律师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栗庆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栗庆岐先生因工作原因调动,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栗庆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盛通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栗庆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栗庆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栗庆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选举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拟选举汤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汤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

汤武先生简历

汤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6月生,本科学历,2015年至2018年分别任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管、基金投资部主管、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起任盛通股份董事长助理。

汤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汤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定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0 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选举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一30日,登记时间9:00-12:0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10-67871609;010-52249888

2.传真:010-52249811;

3.联系人:孙通通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9”,投票简称为“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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