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执行董事辞任
2021年9月17日,因个人工作调整,丁锋先生向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丁锋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丁锋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丁锋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决议暨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更换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赞成票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小川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名周小川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周小川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小川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自2021年9月17日起,虞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保持不变。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周小川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小川先生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业务,具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丰富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且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董事会对虞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达光先生、张云燕女士及张晓荣先生就提名周小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周小川先生的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周小川先生具备履行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本次董事会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周小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8398976
电子邮箱:dms@chinaconch.com
传真:0553-8398931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附:周小川先生之简历
周小川先生,1970年10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周先生毕业于安庆师范学院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学历。周先生于1994年加入宁国水泥厂,曾担任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线建设部主任助理、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0619)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等职,现担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周先生在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