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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空调外壳
2023-05-02 20:28  浏览:32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6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陈雪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2%)的股东陈雪峰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25,000股。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雪峰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陈雪峰先生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1%。,已达到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过半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

1、上表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雪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1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峰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雪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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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6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公司除将以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还可以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一、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到期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水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下述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自有资金2,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投资冷静期:自结构性存款合同生效且资金成功冻结起24小时之内(遇非工作日顺延)。在投资冷静期内,委托方可解除已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资金随即解冻。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产品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2、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无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

3、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受托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受托方通过相关营业网点或网站(www.cib.com.cn)、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发布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如果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将产生责任和风险。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受托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但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与受托方签定的协议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受托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行计算。

8、产品不成立风险:在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受托方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产品,则受托方有权决定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4,4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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