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展开全文于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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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30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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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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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3名,董事长赵兵文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胡竹寅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董事刘存玉先生、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赵鹏飞先生、赵生山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赵兵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全面风险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赵鹏飞先生、赵生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赵生山先生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全面风险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赵兵文先生、赵鹏飞先生、赵生山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赵兵文先生、赵鹏飞先生、赵生山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国强先生、闫云胜先生、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0月8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国强先生简历
刘国强,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马头洗选厂厂长、峰峰集团代理副总经理,邯矿集团副总经理、董事,邯矿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华北医疗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闫云胜先生简历
闫云胜,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羊东矿副矿长、矿长,小屯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峰峰集团代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等职。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王玉民先生简历
王玉民,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薛村矿副矿长、梧桐庄矿副矿长、青海江仓一号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宝峰矿业总经理,邯矿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邯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