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 9:15-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117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3)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8,688,2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123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2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592,6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00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7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5,238,14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2799%。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3,45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8432%。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688,29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7,592,62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桂玲律师、安国良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