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9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好莱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好莱客”)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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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展开全文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湖北好莱客;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
(1)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
(2)理财产品代码:21ZH275P
(3)产品起息日:2021年9月17日
(4)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0日
(5)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15日
(6)理财本金:10,000万元
(7)预期年化收益率:1.30%-3.40%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湖北好莱客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75期P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湖北好莱客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为湖北好莱客的开户银行,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1398)的商业银行,与湖北好莱客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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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1,711.11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3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委托理财12,3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0,000
万元。本次理财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两项合计的11.9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湖北好莱客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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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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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