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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
2023-04-30 20:43  浏览:43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1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晓峰先生、赵世君先生、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彭颖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忠良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耿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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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增选副总经理一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总经理陈松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耿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新能源汽车事业战略和研发、技术规划、研发中心、推进工厂智能制造。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耿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耿彤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耿彤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耿彤先生简历

耿彤先生,1969年出生,德国国籍,毕业于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汽车和发动机专业,获得德国工学硕士(Diplom-Ingenieur)学位。耿彤先生在整车理论及设计、车身和底盘技术、行驶动力学、新能源汽车系统等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经验。曾在德国整车企业及研发机构从事汽车设计、汽车理论研究、新产品开发等工作。2013年回国,至2019年担任苏州雷姆斯汽车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TO,曾获江苏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江苏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液力缓速器国家级认证等荣誉。著有《德国汽车理论》(机械工业出版社)、《混合动力汽车技术》(Springer/机械工业出版社)书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耿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耿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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