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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脱式计算的格式怎么写
2023-04-30 20:41  浏览: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其他方面工作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没有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的收盘价分别为10.35元/股、10.53元/股、11.58元/股,累计涨幅达到22.96%,股票价格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同时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以下简称:月桂二酸项目)

月桂二酸项目已于2021年9月3日结束试生产,但由于产量目前未达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规模化生产标准,月桂二酸项目目前仍列示在在建工程中,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月桂二酸项目存在行业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面对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从投产到全面达产释放产能仍需一定时间和过程。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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