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能电力增资浙能财务公司的议案》,浙能电力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增资,出资金额1,408,250,571.43元,增资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司24.7312%股权,与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浙能财务公司30%股权。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浙能财务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074 亿元。浙能财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浙能集团持股91%,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股7%,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
浙能财务公司目前已取得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涵盖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资金结算、金融股权投资、票据承兑与贴现、财务顾问等。
截至2020年末,浙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55.72亿元,所有者权益30.6亿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浙能财务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21亿元、7.15亿元、8.02亿元,净利润4.71亿元、4.47亿元、4.82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能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国资委。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能集团总资产2795.49亿元,归母净资产871.19亿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方式及定价
1、评估结果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浙能财务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28,598.00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306,034.29万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122,563.71万元,增值率为40.05%。
展开全文2、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将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进行,浙能电力出资1,408,250,571.43元。
增资完成后,浙能集团持股68.4946%,浙能电力直接持股24.7312%,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5.2688%,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5054%。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玮恒、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提高资金效益,投资效益较好。在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1、浙能电力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浙能电力出资1,408,250,571.43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司24.7312%的股权;2、以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值,浙能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28,598万元;3、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增资协议并办理本次增资的全部相关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本次增资价格按照资产评估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