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5版)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证上[2021]39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美邦股份”,股票代码“605033”。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21 年9月16日
3、股票简称:美邦股份
4、股票代码:60503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5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38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及网下申购发行的 3,380.00万股股份均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21年9月16日起上市交易。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anxi Meib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10,1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少武
成立日期:1998年8月5日
法定住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展开全文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微生物肥料的制造、销售,新型农药产品的研发、农业科技推广咨询服务。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秘书:赵爱香
联系电话:029-86680383
传真:029-89820615
邮政编码:715500
电子信箱:mbyyjt@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meibang.cn/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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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股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少武持有公司5,91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8.28%,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少武、张通、张秋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张少武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曾任蒲城县科学技术协会技术员、蒲城县康丰微肥激素厂总经理、上海罗茨农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汇天都市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壹号公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汤普森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联邦检测执行董事,汤普森经理,亿田丰、诺正生物监事,美邦药业西安分公司负责人,西安新城区石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张秋芳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曾任蒲城县冶炼厂化验员,蒲城县康丰微肥激素厂办公室主任、采购部部长、上海罗茨农药有限公司监事、陕西新向导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汤普森执行董事、美邦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并兼任亿田丰执行董事,汤普森以及美邦农资监事,诺正生物经理,通美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美富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汇合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蒲城县食品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张通先生,199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诺正生物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并兼任美邦农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邦检测、亚太检测、通美实业监事,美平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汇合生物监事。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四、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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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3,196户,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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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3,38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931.36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3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04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265551%。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养老社保类投资者获配数量为1,694,732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50.14%,配售比例为0.01058361%;年金保险类投资者获配数量为586,092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17.34%,配售比例为0.00575051%;其他类投资者获配数量为1,099,176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2.52%,配售比例为0.00360021%。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合计放弃认购股份数量为53,774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6%。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8,60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92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7,078,608.07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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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费用为1.1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22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5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告已经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1]230Z000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编制了2021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申报会计师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182号审阅报告。根据审阅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8,924.53 万元,负债总额为27,043.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1,880.66万元;2021 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7,61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营业利润为8,00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3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4%。
2021年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3,41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3.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0%。
具体信息参见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21年8月2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上述所述事项外,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254
联系人:胡亦非
保荐代表人:胡亦非、顾叙嘉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意见如下: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 A 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A 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同意推荐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