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331,2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宁波中金国联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裘伟红、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3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9.0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9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宁波中金国联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裘伟红、北京泓石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公司,并将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展开全文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奥锐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奥锐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3、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锐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331,2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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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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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