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2号)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2,934,905.66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413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在东莞市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对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采用增资方式,将70,000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生益”)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陕西生益与东莞证券于2018年1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采用增资方式,将90,000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实施主体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生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江西生益与东莞证券于2018年9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在本次销户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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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年产3,0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建设项目”3个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9月13日,“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年产3,0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建设项目”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197,715,513.10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验收款及质保款等)已全部转入公司、陕西生益及江西生益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鉴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陕西生益、江西生益、东莞证券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部分合同验收款或质保款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尚未支付,后续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