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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天纵奇才
2023-04-29 00:30  浏览:34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64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正浩支行申请并获批取得人民币7.9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现该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向盛京银行沈阳市正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为取得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将以持有的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抵押物和质押物明细等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6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8日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陈快主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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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6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对商业城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9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正浩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正浩支行”)的人民币7.95亿元贷款即将到期,为办理上述贷款的借新还旧手续需要,公司拟向盛京银行正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将为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上商业城百货拟用于抵押的房产账面价值为84,700.70万元,土地账面价值为29,464.1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商业城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主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酒类零售;烟草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一般经营项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箱包皮具、钟表眼镜、金银珠宝及饰品、家居用品、五金电料、家电、音像器材、手机、数码产品、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儿童玩具、家具、花卉、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运动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纪念品、宠物用品、宠物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含蔬菜)、水产品销售,滑冰场管理服务,房屋、场地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材销售(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陈快主。截至2021年6月30日,商业城合并报表总资产142,648万元,净资产-23,119万元;2021年1至6月,商业城实现营业收入7,131万元,净利润-3,95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办理现有贷款借新还旧需要,公司拟向盛京银行正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3年。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将为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向盛京银行正浩支行申请授信为办理现有贷款借新还旧需要,商业城百货提供担保可以切实保障贷款行的权益,维护公司在贷款行的良好信用。本次担保对公司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

2、公司截止目前的累计担保金额为9,650 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45%,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担保要求的有关规定。

3、公司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委托相关人员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1-06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茂业中心23楼商业城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9日

至2021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在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资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在指定的登记时间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3、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4:3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号茂业中心写字间23楼商业城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4-24865832 传真:024-24865832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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