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3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总行4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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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正海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盛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8人,董事武剑女士、唐小松先生、朱慈蕴女士、罗宏先生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席,董事张正海先生、芦军先生、王勇先生、喻世蓉女士、戴国强先生、刘运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陈立明先生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席,监事孟海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董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展开全文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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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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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