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罗清华先生和梁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因个人资金需求, 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罗清华先生和总裁梁云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2%。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罗清华先生和梁云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获悉罗清华先生和梁云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情况
1、股东的基本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 罗清华先生和梁云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罗清华先生和梁云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