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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宁丹琳的胸
2023-04-27 00:41  浏览:25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9月10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23,662,256股

发行价格:60.46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1,430,619,997.76元

募集资金净额:1,422,437,297.5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3,662,256股,于2021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展开全文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1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2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天工资[2021]66号),原则同意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

2021年6月28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7月1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1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1年8月1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753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8月12日止,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开立的账号为31600703003370298的人民币账户内已收到申购资金1,430,619,997.76元。

2021年8月13日,国泰君安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汇入发行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红河路支行开立的521000111013000324882账户内。2021年8月1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750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8月13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62,25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0.46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430,619,997.7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182,700.25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2,437,297.5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3,662,25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98,775,041.51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66.2256万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021年8月5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46.32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46元/股,该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30.53%;与申购报价日(2021年8月9日,T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102.91%。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30,619,997.7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8,182,700.25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2,437,297.51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六)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4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3,662,256股,募集资金总额1,430,619,997.7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各认购对象实际参与认购的账户名称如下:

(七)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年7月26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54家特定投资者。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8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2021年8月4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172家特定对象发送《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前述特定对象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23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15家;其他机构84家;个人投资者11位。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8月9日9:00-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37份有效的申购报价单。除公募基金无需缴纳申购定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申购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本次发行共有37家投资者/产品报价,具体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如下:

(八)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3,06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第2、3、4、5项项目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方式实施。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十)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十一)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662,256股,发行对象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1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法定代表人:王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成立日期:2015-12-16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1007室

法定代表人:李汝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92LM5C

成立日期:2016-10-24

注册资本:3,095,593.085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84671X

成立日期:2002-09-17

注册资本:50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成立日期:2020-10-21

出资额:29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8442972K

成立日期:2002-05-09

注册资本:387,816.879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证券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6、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9360143D

成立日期:2013-05-29

出资额:35,83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7、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9360143D

成立日期:2013-05-29

出资额:35,83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成立日期:1999-04-12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0、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御景东城28幢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晓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4MA63W2WF77

成立日期:2017-04-12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1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515X

成立日期:1999-04-13

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上述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及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舵定增增强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营账户参与认购。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航天电器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航天电器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张铎、王立泉

项目协办人:方远赫

项目组成员:曹家玮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项目组成员:王宇飞、吴晓慧、孙成昊、郑世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56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签字律师:王冠、侯镇山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联系传真:010-6609001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申军、赵本刚

联系电话:028-86623928

联系传真:028-82268110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申军、赵本刚

联系电话:028-86623928

联系传真:028-822681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29,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3,662,256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一方面,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将相应提高,长期资本和营运资金均得到补充,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出经济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资金实力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扩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特种连接器、特种继电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 153 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年产 3976.2 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上述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有利于聚焦主业、持续发展。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同业竞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3305号”、“天职业字〔2020〕14507号”、“天职业字〔2021〕171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一季报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72,170.81万元、559,399.05万元、645,309.15万元和676,419.30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产业布局的逐步深入,总资产规模由2018年末的472,170.81万元增长至2021年3月末的676,419.30万元,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资产结构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51%、85.46%、87.17%和87.68%。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3,568.37万元、191,663.34万元、233,363.40万元和238,712.24万元。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2.44%、93.78%、95.54%和95.21%。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1、2.37、2.48和0.51(2021年1-3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最近三年及一期略有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公司近年在扩大收入规模的同时,也注重对货款回笼的监控,报告期内公司的货款回款情况良好。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13、5.31、4.93和1.00(2021年1-3月数据未做年化处理)。最近三年及一期总体保持稳定。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2.52%、34.26%、36.16%和37.0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略有波动,总体保持稳定。

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78、2.66、2.52和2.48,速动比率分别为2.52、2.38、2.24和2.14。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2020年以及2021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3,408.42万元、353,371.06万元、421,841.19万元及111,894.82万元,公司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895.01万元、40,223.39万元、43,358.98万元和11,887.28万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171.18万元、26,534.89万元、6,729.24 万元和-33,088.36万元。公司近年在扩大收入规模的同时,也注重不断加强对货款回笼的监控,最近三年公司的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94.71万元、-10,957.51万元、-14,754.60 万元和-4,506.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呈现净流出状态,主要系设备采购及专利使用权等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41.31万元、-5,319.55万元、-2,560.44 万元和0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现金流量均呈净流出状态,主要为分配股利和利润的现金。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航天电器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航天电器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航天电器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航天电器尚需办理发行对象获配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保荐机构认为:航天电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航天电器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保荐航天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06号)和《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532号);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1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电话: 86-851-88697168

86-851-88697026

传真: 86-851-8869700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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