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所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0号),并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3、2021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11572 号);
4、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211572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二、暂缓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发现仍存在一些未尽事宜待协商。经交易各方认真研究论证并协商一致,公司决定暂缓本次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暂缓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撤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